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建设大会精神,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根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丰台区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64人,具体岗位为第一批试点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招录职数如下:
丰 台街道3人 卢沟桥街道5人
大红门街道5人 长辛店街道3人
新 村街道6人 西罗园街道3人
右安门街道4人 太平桥街道5人
云 岗街道3人 东高地街道5人
南 苑街道3人 马家堡街道4人
方 庄地区4人 和 义街道4人
宛平城地区4人 东铁匠营街道3人
二、岗位说明
社区服务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 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把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政府职能重心下移。
2. 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主要是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主要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服务,方便居民生活。
4. 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5. 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开展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6. 定期向街道、地区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三、报考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包括党校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
5.具有本市户口,长期居住在报考街道、地区办事处辖区内或临近地区。
6.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录用。
7.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录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6日至2009年2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丰台区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3.报名表:《北京市丰台区社区工作者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在报名现场索取,也可从丰台区政府网站下载,网址:www.bjft.gov.cn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两张A4纸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身份证。
(2)户口本(户口不在丰台区,但长期居住在丰台区的本市居民须携带居住地证明)。
(3)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包括党校学历)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报考街道)。
(5)其它可以证明上述证件的材料。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基本理论政策、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四部分。
基本理论及政策部分内容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七大精神、和谐社会建设;社区工作基础理论知识。
时事部分内容为:2008年国内外主要时事(以2008年《半月谈》杂志为主)。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参照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设置,适当降低难度。
笔试满分150分,题型为判断题、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写作题等。
3.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3月13日(星期二)在报考街道和丰台区政府网站(www.bjft.gov.cn)上公布。
(三)面试及资格复查
报名人员按不低于最低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前街道、地区办事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街道、地区办事处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2.主要内容。面试命题围绕社区工作要求,主要测评要素包括:仪表气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答题时间为10分钟。面试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领导,各街道具体组织。
3.名额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4.面试组织。各街道、地区办事处要按照统一制定的面试题目、面试评分规则组织面试,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体检人员。
5.资格复查。面试前街道、地区办事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弄虚作假及不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四)政审和体检
全区统一安排,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自行组织面试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等工作。不按时参加政审或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及各街道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相关街道、地区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由街道、地区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服务期间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待遇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相应保险,试用期满后福利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区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有作弊等行为的,将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83820794(丰台区社区学院)
83656846(丰台区委社会工委、丰台区社会办)
丰台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丰台社区学院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