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慧灵朋友们:
我们怀着深深地内疚和负罪心情发出这封信。
2008年06月10日上午,天津慧灵第三家庭12岁孩子融融被“家庭妈妈”独自锁在家里。当邻居发现明火就报了119、110和120,并砸开了防盗门,当119消防员把孩子抱出时,融融已窒息,经120送272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引起着火的原因,消防队和公安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但经我们内部的自查,已基本分析出这是一次严重的失职责任事故。某一工作员违反规章制度擅自把孩子反锁在家里,而自己出去买菜,又不当地在家里存放了打火机,使锁在家里的孩子很轻易地得到了火源,引燃了家中的衣物、家具,酿成了这次悲剧的发生,孩子因窒息而死。周边邻居在本次火灾或灭火过程中遭受了财物损失和精神损失。
事发后派出所介入调查,慧灵每一员工积极地配合询问和笔录,同时在悲痛中仍继续坚持日常的服务工作,更是积极地进行安全隐患的自查互查同时也积极地在做相关的善后处理工作。如对死者的追思和悼念活动,对邻居的安抚和赔偿估价等等。
我们深知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是以生命作为代价对我们的教训,我们再怎样地后悔也无法的挽回宝贵的生命,我们发出这封信是使有关单位和慧灵的朋友们了解发生的悲剧,同时也给天津慧灵机会改善服务和管理。
希望大家继续相信慧灵支持慧灵!
再一次地感谢你们!
天津慧灵全体员工
2008年06月11日
抄送:天津市民政局、南开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南开区残疾人联合会、天津市南开区万兴街派出所、南开区万兴街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天津市建华基金会、慧灵学员的家长、全国各地慧灵、天津大学志愿者协会、南开大学志愿者协会、天津师范大学志愿者协会
注:如有继续了解此事件,请联系:李品 联系电话:1311002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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